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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驾驶危害多 奉君酒后勿驾车

时间:  2017-05-10 09:59
本网讯 自2011年5月1日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正式施行以来。“醉酒驾驶”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。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/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。法律惩治、教育和震慑作用彰显,“醉驾入刑”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公民守法意识明显增强,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社会共识。但与此同时,在相关部门查处力度有增无减的情况下,醉酒驾驶案件逐年上升。武威市天祝县法院从2012年至2017年四月份以来共受理醉酒驾驶案44件44人,2012年受理1件,2014年受理1件,2015年受理4件,2016年受理21件,2017年截至4月15日已受理13件。在提起公诉的44人中,农民、无业人员、个体户三类群体占所有发案人员的89%,成为危险驾驶案件的主要组成部分,其中,农民29人,占总数66%;无业人员7人,占总数16%。这个特点与醉酒驾驶案发的城乡地域分布相吻合,二者紧密关联。这部分驾驶人通常文化水平偏低,法律意识淡薄。部分人员虽知道酒后驾驶是犯罪,仍存在侥幸心理,没引起重视。
 
酒后驾驶不仅容易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人员伤亡或财物损毁的严重后果,对人民群众的生命、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形成严重威胁,也浪费司法资源。危险驾驶案件多发,造成案件数量增加,不仅加大了公、检、法三机关的办案压力,而且增加了看守所的羁押和监管工作量。还因判处实刑多容易引发社会问题。首先,处刑人员会因被判处实刑而破坏正常的生产、生活秩序,如失去工作、无法照顾家庭等;其次,农民、无业人员被关押会结识其他犯罪人员,容易被传染恶习,引发其他犯罪,形成社会的又一不稳定因素。因此再次奉劝司机朋友们:“酒后勿驾车,驾车勿饮酒。”(武威市天祝县法院研究室供稿)
来源:365bet台湾官网
责任编辑:李 婷